今天是
站内检索:
设为首页 | 联系我们
 
 血费减免,一次都不跑(07.03)      甘孜州红十字会开展持证救护员培训(06.30)      急救知识进党校 共织生命“安全网”(06.30)      甘孜州红十字会开展“应急救护进高校”活动(06.30)      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(06.30)      甘孜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捐赠审计报告(06.24)    
你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公告通知  
公告通知
公告通知
什么情况下可以捐献器官?
录入时间:2023-3-14 浏览量:934
 

1.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;

2.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;

3.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;

4.家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一致同意捐献器官;

5.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。

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主办单位:甘孜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
承办单位:甘孜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办公室    本站备案号:蜀ICP备14021869号